近年来,海安市聚焦金融、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干部违纪违法多发易发环节、监督薄弱区域,强预防、堵漏洞,着力构建全周期管理监督格局。
建立健全任前风险评估机制,扩大重点领域干部意向人选审查考察范围,对人选履职风险进行研判会商。在常规选任程序基础上,重点了解拟提拔对象的社会关系、家庭经济情况,特别是对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或家庭在银行贷款数额较大的人选进行重点审查。对新提拔的重点领域干部,明确开展一次任前提醒谈话、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通报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发放一份履职预警清单、观摩一次法院庭审、签订一份履职承诺书。近3年,市镇两级累计对重点领域600余名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风险评估和教育提醒。
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干部重大决策全过程监督机制。“事前”推动改革创新风险报备制度实质化运行,在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等需要打破常规或惯例、有较大突破探索的工作时,相关干部均可提出备案申请。“事中”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等方式,指导相关干部对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贷款发放等重要事项实行可追溯管理;组织部门定期深入项目一线实地考察干部现实表现,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及时予以调整。“事后”由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相关单位巡视巡察及相关干部审计审查频次,形成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认定的监督闭环。
(孙奕程)


